此次近6000萬元的“天價”罰單并不是環迅支付收到的第一張罰單。 路 7月12日,央行開出第三方支付行業史上最高金額罰單: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簡稱“環迅支付”)因違反支付業務規定,合計被處罰59,394,056.37元(約5939萬元)。 路 根據央行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環迅因違反支付業務規定,被央行上海分行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合計9,686,811.16元(約968萬元),并處處罰款59,394,056.37元(約5939萬元)。 環迅支付官網顯示,環迅支付是成立于2000年的第三方支付機構,主要開展電子支付業務;2011年,環迅支付成為中國首批獲頒中國人民銀行《支付業務許可證》的企業并加入中國支付清算協會。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查詢企查查獲悉,環迅支付注冊資本為1.05億元,實繳資本1.05億元;其大股東為上海環迅支付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認繳出資7088.55萬元,持股67.51%。其余股東為北海石基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上海馳藝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 2016年,環迅支付獲得續展,但其終止在江蘇省、浙江省、山東省、福建省、天津市以外地區開展銀行卡收單業務。目前業務范圍包括互聯網支付(全國)、移動電話支付(全國)、固定電話支付(全國)、銀行卡收單(江蘇省、浙江省、山東省、福建省、天津市)。 據公開資料,此次近6000萬元的“天價”罰單并不是環迅支付收到的第一張罰單。 環迅支付曾多次遭到處罰 2016年10月14日,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未按照《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10〕第2號)第六條規定履行反洗錢義務,被人行福州支行處人民幣22萬元罰款,并對1名相關責任人員處人民幣1.5萬元罰款。 2017年8月,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因其違反支付業務規定,被人民銀行上海分行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285696.89元(約28萬元),并處以罰款人民幣150萬元,共計人民幣1785696.89元(約178萬元)。 2018年5月,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因其違反支付業務規定,被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處以罰款合計人民幣6萬元。 2018年8月,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以及《支付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被人民銀行上海分行罰款人民幣170萬元。 國付寶、聯動優勢等曾“吃”千萬級罰單 近年來,央行持續加強支付結算市場監管,從嚴懲處支付結算違法違規行為。據21世紀經濟報道不完全統計,自去年以來,除環迅支付以外,國付寶、聯動優勢以及銀盛都曾被央行開出千萬級罰單。 2018年8月,央行發布公告稱,國付寶公司和聯動優勢公司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和技術手段對境內網絡特約商戶的交易情況進行檢查,客觀上為非法交易提供了網絡支付服務。 此外,國付寶公司還存在為身份不明的客戶提供服務或與其進行交易、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照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未按照規定報送可疑交易報告、未按規定披露相關事項、未按規定存放和使用客戶備付金、未留存商戶檔案等違法違規行為;聯動優勢公司還存在特約商戶資質審核不嚴、未按規定使用客戶備付金、部分支付賬戶未達到實名制認證要求、違反規定將境內外匯轉移境外等違法違規行為。 對此,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國付寶公司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22176051.47元(約2217萬),并處罰款人民幣24286051.47元(約2428萬),合計罰沒人民幣46462102.94元(約4646萬),對該公司相關責任人員處以罰款;對聯動優勢公司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12079185.64元(約1207萬),并處罰款人民幣14319713.64元(1431萬),合計罰沒人民幣26398899.28元(2639萬)。 除國付寶和聯動優勢外,銀盛支付公司因為境外非法貴金屬互聯網交易平臺提供網絡支付業務服務;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和技術手段對境內網絡特約商戶的交易情況進行檢查等多項違法違規行為,被央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給予該公司警告,沒收違法所得9341395.79元(約934萬),并處罰款13136057.80元(1313萬),罰沒合計金額22477453.59元(2247萬);對該公司1名相關責任人員給予警告,處以罰款合計130萬元。 “央行千萬級罰單傳遞出來更重要的信號是,違法掙的所得無論多少都會被沒收,另外還會在此基礎上給予一定倍數的罰款,以警示支付機構不要抱有僥幸心理,只要是不合規的交易都不能碰,而不是先掙到手再說。”中國支付網創始人劉剛曾在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采訪時表示。 來 源丨21世紀經濟報道(ID:jjbd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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